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带队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开展调研督导时提出,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股民在南京一家证券营业厅关注股市行情。图为资料图。(图片由CNSPHOTO提供)
什么是正确的“上市观”?吴清强调,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除了已上市公司外,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也提出了树立正确“上市观”的要求。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发行申请文件特别是经营财务等方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意见出台后,多地证监局要求IPO(首次公开募股)辅导企业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等。
“意见的出台表明监管部门正致力于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意味着不仅仅是在财务数据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还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业务模式、市场前景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量。有助于筛选出真正有潜力、有责任感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投资标的。”天使投资人、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在郭涛看来,实控人和高管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关键。正确的“上市观”应当是以企业的长期发展为目标,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吸引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认可,而非仅仅将上市作为“圈钱”手段。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有助于避免资本市场出现短视行为,如过度包装、虚假披露等不良现象,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同时,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也是资本市场成熟化、规范化的体现,有助于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和外部形象,也能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要求“关键少数”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旨在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压实发行人及“关键少数”责任方面,沪深交易所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亦有所体现。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发行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充分揭示当前及未来可预见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征求意见稿则提出三个方面的举措:第一,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发行人要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第二,针对性强化规范运作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要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第三,严格申报间隔期要求,在原规定的1年内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础上,新增“一查即撤”“一督即撤”,可能存在“带病闯关”企业的申报间隔期规定。
某全球知名咨询公司商品战略顾问总监潘俊认为,上市并不是企业的唯一出路,也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相反,上市可能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比如,股东的期待、市场的压力、监管的要求等。因此,实控人、高管应该认识到上市是一把“双刃剑”,既要看到其带来的机遇和利益,也要认识到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上市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企业,而不是单纯为了‘圈钱’。企业应该以诚信为本,做好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不是仅仅追求短期的利益。上市企业的价值体现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只有不断地努力和改进,才能真正实现上市价值。”潘俊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