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房,依法严处!

时事新闻2024-04-26 23:57:36无忧百科

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房,依法严处!


近期,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违规出租整治力度要求,嘉定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深挖细查、严查快处,针对各类违法主体开展“全链条”查处,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01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人陈某因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违反《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南翔镇人民政府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

02

个人二房东裴某因出租住房不符合相关规定,违反《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南翔镇人民政府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03

“黑中介”黄某因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收取费用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嘉定区城管执法局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04

对调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本区房屋管理部门移送注册区房管部门进行核查。

来源:区房管局

编辑:卢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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