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白虎山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及摊位证持有人:
海州白虎山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白虎山综合商品城A2、A3、A4、A5区已具备交付条件,现将安置房上房事项公告如下:
请A2、A3、A4、A5区安置户于2024年4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海州白虎山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部分)摊位证房屋征收安置协议》前往海州白虎山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块征收指挥部各征收工作组办理上房手续。
本公告之日即为安置房过渡期限的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房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