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发放濮阳市市城区
2022年购房奖励的通知
按照市政府2022年第12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濮政办〔2022〕3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好市城区购房奖励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6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市城区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缴纳契税的纳税人。
二、设立窗口
在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厦一楼大厅(昆吾花园二期东门)设立房屋契税奖励窗口。
三、办理时限
房屋契税奖励办理时限为2024年4月22日至6月20日,剩余奖励资金于6月21日退回市级国库。
四、办理流程
(一)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设置服务窗口,安排受理人员,并审核购房奖励资料。
(二)享受契税奖励需提供资料:
1.2022年6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购房的发票凭证及房屋不动产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2.契税纳税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3.纳税人中原银行银行卡(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4.契税完税发票(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三)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核算,并将奖励资金发放至纳税人银行卡内。
五、退税办理
凡市城区房屋契税奖励政策执行期间缴纳契税后,又申请退税的,需先经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审核。已享受房屋契税奖励的,纳税人需原路退回奖励资金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账户,再由市税务局办理退税;未享受房屋契税奖励的,由市地产事务中心出具意见,市税务局直接办理退税。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契税优惠政策。重复由请房屋契税优惠政策的,视为恶意套取财政资金,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凡是在2024年4月22日至6月20日未按照流程申请奖励、工作人员通知但纳税人不予回复、无法联系到纳税人等,均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契税奖励政策,以后不再受理申请。
(三)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濮政办〔2023〕8号)第4条“实行契税补贴。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市城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帮税地方留成20%给予补贴,并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市财政局负责兑现”规定的购房纳税人,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到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厦契税奖励窗口办理完结有关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契税补贴政策,不再补办。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9日
来源:濮阳房产中心公众号
编辑:刘思扬
初审:宋冬冬
终审:杨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