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21日,四川省成都市发现4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3例无症状感染者,并有5地升为中风险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上海市闵行区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武汉新增4例新冠阳性。
正值开学复工高峰时段,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防城港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1.以下时间段及地区的来(返)港人员:
2月19日(含)以来有四川泸州市旅居;
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绍兴市旅居史;
2月18日(含)以来有海南澄迈县旅居史;
2月17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包头市旅居史;
2月17日(含)以来有湖北武汉市旅居史;
2月15日(含)以来有江苏无锡市、南通市旅居史;
2月14日(含)以来有广东中山市旅居史;
2月14日(含)以来有湖南郴州市旅居史;
2月6日(含)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
2月5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鸡西市旅居史;
2月5日(含)以来有陕西省晋中市旅居史;
2月3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旅居史;
2月3日(含)以来有广东珠海市旅居史;
2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红河州旅居史;
2月2日(含)以来有云南德宏州旅居史;
2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呼和浩特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云南文山州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贵州铜仁市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江苏苏州市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广西百色市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黑龙江黑河市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河北廊坊市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天津市西青区旅居史;
1月31日(含)以来有广东深圳市、广州市;
1月31日(含)以来有辽宁沈阳市、葫芦岛市旅居史;
1月29日(含)以来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旅居史;
1月27日(含)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
1月25日(含)以来有辽宁省葫芦岛市旅居史;
1月23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黑河市旅居史;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4.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港人员;
请以上来(返)港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一、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尤其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重合的来港返港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各项防控措施。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地区或有轨迹重合的来(返)港人员,应在抵港后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与人接触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验码测温等防疫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动态。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情况。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