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南昌象湖半马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4年4月21日,我市将举行江铃控股·2024南昌象湖半程马拉松赛。为维护赛事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
自2024年4月21日5时起至4月21日13时止。
二、禁飞管制区域
对南昌大道以南,赣江南大道以东,金沙二路以西,洪州大道以北的合围区域所属空域进行临时管制。
三、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赛事主办方同意且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的媒体活动、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工作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飞行;禁止放风筝、空飘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四、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五、依法严肃追责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等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所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