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呼我为
近日,龙湾一网友在民呼我为上放映自己父亲身为拆迁户,这次拿了3套房子,但压力太大,无法一口气拿出钱来进行全部交付,希望能够分批给钱,先拿出一套房的钱交付,之后的再慢慢来。
从民呼我为的信息上显示,他父亲系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下埠村会展路西侧拆迁户,现已被安置在会展路榕盛嘉园,拆迁有3套房子,现在已经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去拿房子时被拆迁办告知想要领产权证需要一次性将3套房子的造价全部出完才给领。这无疑加重他们的负担,他们想先交一套房子的造价,领一套房子的产权。网友父亲已经60多岁的年纪,已经退休,也没有多余的收入,现在恳求上级部门,能按照一套房子交一套房子的造价领一套房子的产权证,让他们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官方回复: 经查,您父亲方胜亮是蒲州街道下埠村村民,其坐落于蒲州往道下埠村下埠街245号后面房屋因2014年下埠村城中村改造而被依法征收并与蒲州街道自愿签订了《产权调换协议》,现被安置于滨江商务区P05-03地块(榕盛嘉园),您父亲经模文认购了榕盛嘉园三套房屋。滨江商务区P05-03地块(榕盛嘉园)目前已交付使用。
根据已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中第六条第5点约定:“安置用房付款方式: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后,乙方被征地房屋补偿金额作为安置房第一期购房款,购房款按甲方规定时间分期支付,认购定位时,预付到应缴购房款的 90%,安置房交铜匙时结清余款。”因此,您户应结清余款后才能领取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后我街道于2024年3月25日办理安置房款的结算,结清余款,我单位已提供缴款收据、安置房款结算表等材料。并电话告知您需凭借安置房结算表、缴款收据等资料到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购房款发票,不动产权证办理需到不动产中心根据其要求办理,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