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蔡甸区2024年永安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原文内容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促进蔡甸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蔡甸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蔡甸区2024年永安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总面积12.6623公顷。其中,集中连片区块面积11.751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朴树村,南至万岭村、朴树村,西至永安村、万岭村,北至永安村;零星地块1个,零星地块一面积0.910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朴树村,南至万岭村,西至万岭村,北至万岭村、朴树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
土地成片开发符合现有《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控制要求,具体建设时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内容和理念,对整个区域进行合理的前瞻性规划。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和年度用地计划的衔接,落实重点空间布局,合理确定成片开发规模、时序和范围,构建发展战略意图空间传导全链条,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2.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面
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科学合理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强化用地合理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统筹利用各版块土地资源要素,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益,使人才、资金、信息、产业进一步集聚,提升成片开发密度,降低城市总体开发建设成本,避免遍地开花局面形成,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
3.项目落地对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
本方案为永安片区人居环境、内外投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环境和机会。项目地块涉及工业开发,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为片区进一步吸引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4.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统筹协调开发的需要
土地成片开发有利于解决待开发片区公共服务配套缺失等问题,加快完善片区城市功能,通过待开发片区内城中村的撤离,既能为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也能改善百姓的居住环境。同时,通过完善居住等配套服务设施,促进文教体卫协调发展。有利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组织片区的项目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城镇的开发建设。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蔡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定位及要求;符合三区三线规划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为规划控制的一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等,符合城乡规划控制要求;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符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经核查,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工业、绿地与广场、道路与交通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用地。工业用地9.3515公顷,占比73.85%,拟实现为工业发展提供保证,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功能;绿地与广场用地0.5894公顷,占比4.65%,拟实现保持生态环境、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物种多样性等功能。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5993公顷,占比20.53%,拟实现为公共利益服务,承担促进社会平等,增进公众福利和提高经济运行效力等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0.1221公顷,占比0.97%,拟实现促进商业发展的功能。
六、公益用地情况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3.1887公顷,其中,现有公益性用地面积为1.3827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1.8060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25.18%,低于40%。依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统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蔡甸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公益性用地比例为14.22%,本方案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现状公益性用地比例。本年度我区尚未报批公益性用地比例低于40%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比例低于40%且确实难以提高申报情形。
七、结论
蔡甸区2024年永安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以及部、省规定的成片开发标准,已纳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方案编制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经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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