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上调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65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即单职工缴存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不超过78万元。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余额15倍调整为25倍,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三是支持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