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川区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面向
符合条件的家庭展开意向申购销售工作
那到底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哪些人能申购此类住房?
哪些情形不可以申请?
快跟小通来了解一下
问:什么叫经济适用房?
答: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问:经济适用房适用于哪些人?
答:(一)户籍在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以下简称“五街一委”)范围内、无房、无机动车(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的低收入及以下城市居民户口家庭,均可对照规定申购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购。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通川区“五街一委”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以上且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低收入线(222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无自有产权房屋、未参加房改房或集资建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
问:哪些情形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1.主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2.应由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救助站给予安置的。
3.申请家庭成员原有住房5年内(从公告之日计算)出售或赠予给他人的(因重病、重灾等不得不出售自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除外)。
4.家庭成员有机动车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等非住宅用房的。
5.购买或安置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
6.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补偿。
7.父母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后父母无房的或子女的房屋过户给父母后子女无房的。
8.申请人无房,但其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城区虽只有一套住房,但实际共同居住且人均建筑面积已达到15平方米的。
9.已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退出不满3年。
10.已有继承、受赠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11.离异前夫妻双方有住房,且离异后未满3年的。
12.家庭成员中有出资成立独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专业合作社的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工商或企业入股(注册)的。
13.已纳入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
14.法律法规及其他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不能申请购买的条件。
问: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申请人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如实填写《达州市通川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书面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家庭成员相关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必要材料;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单身承诺)。
(三)家庭住房状况相关材料或在达州城区(通川辖区)内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完税材料(税票),户籍所在社区(单位)出具住房状况证明,并经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达川区、通川区、经开区、高新区房改办分别审核确认,租赁房屋的还须提供在达州城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
(四)家庭收入情况相关材料:1.已退休人员且有社保的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银行流水;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支付流水;3.低保家庭提供近三月的低保账号流水。
(五)因特殊原因转让房屋的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医疗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享受优抚待遇的相关材料,残疾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慢性病)相关材料;退役相关材料;个税缴纳相关材料;个人征信。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核对原件,本次未能申购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不调剂。
经济适用房是
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增进民生福祉
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满足相应条件
接下来
关于通川区经适房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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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中心记者:王 月
编辑:周丽清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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