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安徽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时事新闻2024-04-01 01:34:06无忧百科

事关公积金,安徽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近日,宣城市、安庆市、宿州市

接连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详情如下

宣城市

宣城市日前发布

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原文如下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需求,帮助患病职工家庭脱困,借鉴其他城市做法,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如下:

1.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

2.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我市“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4.扩大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患者范围,从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上述政策调整自2024年3月22日起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此前,安徽省宣城市城建集团联合宣城市国控集团发布了商品房“以旧换新”公告。

安庆市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日前发布

《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关事项的意见》

在安庆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 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

◆ 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本意见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申请人需要啥条件?

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详细来了解一下

01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安庆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2、申请提取时,申请人符合新市民、青年人条件。

02

申请材料

除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外,符合新市民条件的,另需提供外地市户籍证明或由外地市迁入安庆市不满三年的本市户籍证明;符合青年人条件的,根据身份证年龄判定(年龄计算截止到申请当日),无需另外提供材料。

03

注意事项

1、职工或职工家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普通租房或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业务。

职工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普通租房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的,当年不得办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符合条件的可于次年1月起申请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若夫妻一方已办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另一方不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条件的,该方不得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2、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按月、 按年或一年多次提取,每月提取不超过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人当年度已汇缴金额(本通知执行前的已汇缴金额不予提取),不受普通租房或多子女家庭租房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限制。最终可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金额为准。

宿州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宿公金管〔2024〕2号

各缴存职工、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现在每年市、区(埇桥区)最高额度12000元,各县8000元,提高至市、区(埇桥区)14400元,各县12000元(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规定标准上浮20%。新市民、青年人在宿州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总额;其中,新市民指未获得宿州户籍或获得宿州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缴存人)。

(二)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三)子女购房资金不足,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暂定执行一年,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四)继续执行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指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自付资金。

(五)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缴存职工及共同购房人购买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二、贷款政策

(六)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房龄由20年放宽至30年。

(七)继续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方最高可贷额度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八)继续执行“商转公”政策。符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高于90%时停办此项业务)。

(九)继续执行“组合贷款”政策。即允许同一处房产既可作为商业贷款抵押物,也可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

三、相关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适用情况适时调整。

2024年3月29日

来 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吴可 责编 | 曾佳佳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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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贷款  购房  首付款  缴存人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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