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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宁波市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推进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工作,不动产登记系统将于2024年4月2日(周二)晚上至2024年4月6日(周六)实施市本级与北仑的登记数据并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日18:00至2024年4月6日24:00期间,暂停办理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的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不动产登记缴税等业务。并库期间相关数据共享接口将临时关闭,使用不动产登记数据办理的相关事项将受此影响。
请广大办事群众、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合理安排好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自然资源规划
编辑、一审:乌晓聪 二审:方园园
三审:计怀斐 终审: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