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4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告,全数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
据公告披露,越秀房产基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管理人费用支付情况已作出调整。
具体来看,该期间的管理人费用总额为人民币0.87亿元(约合港币0.96亿元)。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选择以基金单位形式收取这笔费用,并同意免除原本应以现金支付的超过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的部分,即人民币0.07亿元(约合港币0.08亿元)。剩余的管理人费用人民币0.82亿元(约合港币0.9亿元)将分两批支付,其中第一批人民币0.76亿元(约合港币0.84亿元)已于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基准日(2024年3月22日)通过发行新基金单位支付,第二批人民币0.03亿元(约合港币0.036亿元)则将予以递延,在之后的日期支付。
公告还提到,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就相关期间可收取最多0.83亿个新基金单位,约占已发行基金单位49.99亿个的1.67%。而新基金单位的收取方为YueXiu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简称“YXII”,越秀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同时,公告明确了计算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所用汇率为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基准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平均收市汇率。
此次全数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剩余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符合信托契约条款,并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无需事先取得基金单位持有人的特定批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房产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为14.35亿个,相当于上一财年最后一天发行在外基金单位总数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