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收回福建闽佳鑫人造板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漳龙2018G07”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面积共计53023.73平方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闽佳鑫人造板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龙政〔2023〕57号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建闽佳鑫人造板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3〕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福建闽佳鑫人造板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729.63平方米(土地证号:闽(2017)龙文区不动产权第0001971号)、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987.10平方米(土地证号:漳龙国用(2005)字第3-003号),合计11716.73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工作由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龙2018G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龙政〔2023〕56号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龙2018G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3〕8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以有偿方式收回“漳龙2018G07”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1307平方米。
具体收回范围以实际勘界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有偿收回价款以土地收回协议书为准,有关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款项由蓝田开发区先行垫付,待地块重新招商出让后按程序拨付蓝田开发区。
请你单位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