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临近,消费者维权事件也多了起来。
根据“澎湃新闻”3月14日报道,有消费者在芜湖四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吉利(00175.HK)博越ProSUV,此后一年内他感觉车内异味加重,自己也突然开始出现不定期流鼻血等情况,认为可能是长期接触车内空气污染物导致,怀疑甲醛超标,但和4S店协商处理未果。2023年,他找到一家检测机构对车内空气取样后做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甲醛0.159mg/立方米(正常应为甲醛≤0.08mg/立方米)。据此,张林欲退车和索赔,将涉事公司告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不过,该报告的检测类别为室内空气而非乘用车内空气,所以败诉。
鸠江区法院2023年10月作出的判决显示,张林提交的《检测报告》检测类别为室内空气,其所依据的标准也是公共场所甲醛的测定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并非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不能证明案涉车辆车内空气污染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故对张林要求解除案涉车辆买卖合同、赔偿空气质量检测费等主张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后该消费者未上诉,但是在3月12日,该消费者已向芜湖中院提交材料,申请再审,希望再审能由法院指定机构进行涉事车辆的甲醛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