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生调整。
其中
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5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可贷款公积金65万元,单缴存职工可贷款50万元。
据介绍,本次调整的政策优化了住房套数认定,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不再认定为住房套数。
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其中双缴存职工为50万元,单缴存职工为40万元。
原再交易房房龄15年及以上不予贷款政策,延长到25年以上不予贷款。
再交易房15年(含)以内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为30%。
再交易房房龄在15年(不含)至25年(含)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另外,再交易房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本次政策调整于2024年3月12日起执行。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
来源:自贡网 记者 芶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