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二、为维护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记录,我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余额情况,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2024年3月8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编辑:李 洋
校对:金华丰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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