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日程安排
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运动员对其他当场参赛的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中华垂钓大赛监察委员会成员:苏宝生、马英惠、肖骁、郝卫东、钟宗庭。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配合主办方统一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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