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岗女子刘玉梅还清10年房贷,竟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已住进一家陌生人,而且对方还能出具法院的正规文书。
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联系当事人后调查发现,刘玉梅2011年在鹤岗市中心城区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米房产,之后去了外地打工。
期间,开发商与另一名购房者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之后,经当地法院调解,将购房者的房源做了调换。
而这一调换,加之该项目因涉及债务纠纷,至今未能办理产权证,便出现了已售房源被二次交易的“离奇状况”。
9月12日,刘玉梅向记者表示,今天上午,法院初步给了他们一个方案:放弃自己还贷10年的这套房,法院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
“但是本来小区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换的小区位置差,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记者联系上向阳区法院院长杨薇,但对方未接电话;受理法官甘丽娜听说记者要问和平家园小区的那套房,表示不方便回应,随即挂断了电话。
很有年代感的鹤岗俯瞰图 来源:鹤岗融媒
自己房子被占
重新协调一套?
鹤岗因“白菜价”房子受到全网关注,但10年前房价其实不低。
刘玉梅称,自己是鹤岗本地人,目前在浙江台州当老师。当初,她以4888元/平方米在鹤岗市向阳区和平家园小区售楼处买下一套新房,贷款20万元、分10年还清,房屋总价加利息共计72万余元。
记者获取的一份鹤岗市住建局房产科情况说明显示,这套房屋状态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系统中查询已备案,备案时间为2012年7月5日,付款方式为按揭。
工商银行鹤岗向秀丽支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一份期房解冻通知书称,上述房屋的贷款于2022年7月13日还清,请给予办理抵押登记解冻手续。
10年房贷终于还清,当刘玉梅满心欢喜地回到鹤岗准备养老时,竟发现房子早已被一户王姓的陌生人家装修入住。
据王某介绍,自己在2019年时从亲戚手里买下这套房屋,并着手进行了装修。
其拿出了一份鹤岗市向阳区法院执行局的证明材料,其中写道,本院在执行(2018)黑0402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张某与黑龙江省鑫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鹤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坐落在向阳区和平家园2号楼012708室,面积107.29平方米调换到2号楼010507室,面积130平方米,已交付到申请人张某名下,和解协议内容属实。
而申请人张某是如何从107.29平方米得到已售出的130平方米房屋,王某又如何从张某手中“买下”这套房,法院方面是否作过尽职调查,整个过程充满疑点。
“为这事向法院申诉一年多都没有结果,房子被占用了。”刘玉梅告诉记者,9月4日上午,向阳区法院方面主动联系自己,由副院长和一名法官作出解释,并承诺在10日内,即9月14日前作出处理。
9月12日,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法院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
小区最便宜房源为70平、10万
鹤岗市和平家园小区位于煤建路与水电路口附近,由鑫鹤房地产公司开发。安居客数据显示,该小区在售二手房均价为2105元/平方米,130平方米户型的房源均价为3077元/平方米。最便宜的房源,70平方米,总价10万元。
根据王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记者发现,鑫鹤房地产公司与调换房屋的张某曾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张某于2012年4月28日与鑫鹤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得和平家园2号楼012703号房,建筑面积84.87平方米,4980元平方米,总金额42.27万元。
2019年底,鑫鹤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的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一波调解和换房操作之后,王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住进了新家,张某全身而退,房屋的原主人却无房可住,继续还着房贷。
记者|刘颂辉
编辑|王月龙 陈梦妤 杜恒峰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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