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昨天,市民姚女士在吴江区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成功办理法拍房过户手续,拿到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结相关法拍房业务。据悉,这是苏州首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并成功过户。
以往,购买法拍房需要用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为进一步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前阶段,市中级法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细则》,对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相关事项作出规定。根据《细则》,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公积金贷款。
姚女士是《细则》出台的首名受益人。今年2月初,姚女士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看中一套法拍房,但手头资金不足。她在吴江区法院了解到,根据《细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后欣喜万分,积极参加了司法拍卖活动。
2月20日,姚女士通过公开拍卖程序,成功竞买吴江区某小区房产。竞拍成功后,姚女士按照《细则》要求,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60万元法拍房公积金贷款,并最终完成购买这套法拍房的心愿。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表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有利于减轻竞买人的资金压力,提高法拍房的吸引力和成交率,对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当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均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