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一文中俯拾皆是的妙笔举隅

时事新闻2024-03-02 06:20:46无忧百科

《社戏》一文中俯拾皆是的妙笔举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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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十期(总第790期)


《社戏》,鲁迅先生的名篇,一直在初中语文教材中占据重要位置。虽然我自己当学生的时候就学过这一篇,当老师之后也不止一次地讲过这一篇,前前后后读过几十遍不止,但每次读总会有一些新感受,有一些新的发现。

下面就结合着最近给学生讲这一课的实际情况,举一点儿例子来说说。

一句不合逻辑的话


“豆可中吃呢?” 我又点一点头,说道,“很好。” 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也要送些给我们的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楫子过去了。

这段对话,加上之前以及之后延展开来的语境,学生从文本表层读出六一公公热情好客这一特点,基本没什么太大的难度。但“淳朴”这一特点,就不是只从文本的表层就能看得到的了。

且看“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这句话。

“识货”在具体语境中,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知道什么样的罗汉豆好吃。“才”字前后构成条件和结果的关系。

“大市镇里出来的”以及“读书人的”是条件,“识货”是结果。然而,把这条件和结果放在一起,细细品咂,就发现逻辑上完全不合理了,并不能从这两个条件一定就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来。“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和能判断出罗汉豆品质好坏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然而,就是这样一句不合逻辑的话,却从六一公公那里脱口而出了。这个话并不是恭维,而是作为乡下人发乎自然地对城里人和读书人的一种崇拜,在他们的概念里,“大市镇出来的”就意味着见多识广,“读过书的”就意味着博古通今,于是,这两个条件加起来,那就更是无所不知了,既然无所不知,所以“识货”也是必然的。正是这样一句完全禁不住逻辑推敲的话,透露出六一公公的淳朴来。

不同身份,不同性别,不同性别,不同年龄……这诸多不同,必然要让人物说不同的话。高明的作家在写作中要让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一出口,就知道一定是这个人说的,而不可能是别个人说的。但大多数学生在作文中不管写什么人说话,都是一个腔调。

两处船头的激水声

不多久,松柏林早在船后了,船行也并不慢,但周围的黑暗只是浓,可知已经到了深夜。他们一面议论着戏子,或骂,或笑,一面加紧的摇船。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采起来。

“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既然说到这一次,就必然潜在中有与上一次的对比,上一次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上一次”只是写到“夹着潺潺的船头的激水的声音”,而“这一次”却特别强调“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同样都是划船,为什么“激水声更其响亮”了呢?是这一次比上一次更快吗?显然不是,因为上一次也是“飞一般”的。

从时间上来说,出发的时候刚刚吃过晚饭之后,而回来的时候则是“到了深夜”,夜深人静,背景音消退了,所以才会觉得“激水声更其响亮”,这是写实。

从心情上来说,出发的时候是着急去看戏,除了小伙伴有说笑的,有嚷的,一定程度上遮盖了船头激水的声音,“我”的心思更在看戏上。回来的时候,则是看戏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虽然还有小伙伴儿议论着戏子,或骂,或笑,但总是注意力有所分散,不完全在戏上了,这时就更容易关注到激水声了,这是心理上的真实感受。

我们看到这两处“船头的激水声”虽然不能算典型的前后呼应,但是,却构成一种前后的关联,而在《社戏》一文中,这样的前后关联可以说比比皆是,而正是这样一些或明或暗的关联,使得文章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学生写作时,不管是据实来写,还是前后关联,都颇为不足。作文中的描写常常与真实情形脱节,违反逻辑。虽然只是写千字左右的文章,但常常前后缺乏关联,前面出现了某人某事某物,后面莫名奇妙地就没了,或者反过来,前面什么征兆都没有,后面却又莫名其妙地蹦出来了。

三处“偷”字


离平桥村还有一里模样,船行却慢了,摇船的都说很疲乏,因为太用力,而且许久没有东西吃。这回想出来的是桂生,说是罗汉豆正旺相,柴火又现成,我们可以偷一点来煮吃。大家都赞成,立刻近岸停了船;岸上的田里,乌油油的都是结实的罗汉豆。 “阿阿,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那一边的呢?”双喜先跳下去了,在岸上说。 我们也都跳上岸。阿发一面跳,一面说道,“且慢,让我来看一看罢,”他于是往来的摸了一回,直起身来说道,“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一声答应,大家便散开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抛入船舱中。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

这三段话中都出现“偷”字。

第一段中的“偷”是桂生对所有小伙伴说的,只说了偷罗汉豆,没说偷谁的。因此,这个“偷”在相当程度上用的是其最为人熟知的意思,是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

第二段中的“偷”出自双喜之口,这时候说话的对象,就不只是“我们”了,还有更明确的对象,是“阿发”,要“偷”阿发家的,如果直接告诉被偷的人,我要偷你的东西,那还能算“偷”吗?但这话就在双喜那里冲口而出了,这时候的双喜不再是“看出底细来”,和大人说话时的那个机灵鬼,而完全暴露出孩子的天性来了。不但说话时不过脑子,而且更是没把阿发当外人。

第三段中的“偷”是出自阿发之口。“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这话就更有意思了,自己偷自己,那还能算是偷吗?但阿发偏偏想都没想就直接借用了前面两个人说的“偷”字,如果他把“偷”字换成“摘”字,那却反而让人看出心机来了。少年的单纯可爱,就在这里反映出来,可以说一个“偷”字,境界全出了。

在写作中,有很多时候我们要“求雅换词”,要尽力避免同一个词过于频繁地出现,但也有一些时候,要刻意抓住一个字一个词一直用到老,借助汉语词汇的多义性的特点,达成以一当十,以少胜多的效果。

读《社戏》这样的经典文章,真正静下心来去琢磨,就像入了一座宝山,会让人觉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一般而言,《社戏》这一课从课时安排上来说,通常会用三到四课时,但我愿意再多安排几节课,哪怕是因此延宕了教学进度,也在所不惜。面对《社戏》这样的经典作品,如果囫囵吞枣,走马观花,那就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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