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6日,广东省江门市实施了四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以更好地便民惠民。
首先,江门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将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标准。具体而言,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并已结清且江门市内无住房的,均可享受此标准。若家庭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但在江门有住房,则按二套房标准贷款。对于已使用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将不再发放贷款。
其次,江门提高了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此类住房的职工,单人申请贷款额度可增加8万元,两人或以上共同申请则增加16万元。因此,两人共同购买全装修新房时,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76万元,二套房则可达66万元。
江门还调整了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期限。对于竣工时间在一定范围内的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期限均有所调整。特别是购买竣工时间超过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所降低。
最后,江门住房公积金还推出了惠才政策,面向全省持有人才优粤卡的人才。这些人才在江门工作时,即使达到退休年龄也可继续缴存公积金。同时,他们在江门无住房且租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所提高,特别是持有人才优粤卡B卡的人才,贷款额度可达江门市最高额度的两倍,并在贷款轮候时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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