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对宁波灵均投资名下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并启动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原因是宁波灵均投资开盘一分钟内疯狂卖出25.67亿元,导致指数快速下挫,一度引发A股恐慌情绪。
该处罚措施一经披露,立即引发全网热议,网民感到十分震惊和意外,因为之前都是查处连续涨停板做多的,这次是几年来第一次查处做空的。当然,此次监管部门启动处罚程序,释放了强监管信号:对机构量化交易影响市场平稳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量化交易本质就是一种利用计算机和数学模型进行股票交易的方法,通过对股票市场大量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寻找规律和趋势,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交易策略和进行交易,其目的就是为弥补人工操作存在的专业知识、个人经验、主观判断、交易情绪等方面局限,不断提高决策速度和精准度,有效地控制股票交易风险;最大的优势就是可发现一些人为难以发现的机会,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操作,促使交易效率大幅提高。目前不少大型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已经积极采用量化交易来进行投资和交易决策,以提高投资回报率。
虽然,量化交易具有人工操作所远远不及的优势,但它并非战无不胜的“圣经”,其数据分析不准确可能导致策略失败、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来研究量化交易算法,且还存在模拟结果与实际交易结果不一致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大型投资机构公司有可能会用其交易优势实施高频交易,做多或做空,对股票市场带来较大冲击。
当前,在一些发达经济体国家,股市交易有约七成的交易都是通过计算机决策的,在国内这个数字也接近五成;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有400多家机构从事此类交易,而且未来还将大幅增加,量化交易额占比将越来越高。
而从此次宁波灵均投资事件中,量化交易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投资机构操作随意性强,缺乏严格报告制度,“先报告、后交易”的准入安排不到位,容易导致机构盲目炒作;二是量化交易行情授权管理弱化,差异化收费机制不健全,对量化交易缺乏较强约束力;三是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不完善,异常交易和异常报撤单行为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高频巨额交易;四是对杠杆类量化产品的监测与规制不明确、不完善,容易滋生风险。
显然,量化交易机制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这种交易机制的缺陷或漏洞需打好补丁,以便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
一方面,借鉴国外量化交易监管经验,完善和夯实量化交易机制,防范高频交易对市场造成负面冲击。首先应对之前交易所发布的股票量化程序化交易报告和管理制度进行及时补充和完善,建立起量化交易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严格执行“先报告后交易”程序,严厉禁止“先斩后奏”交易行为。同时,不断运用技术创新对量化交易进行监管,及时掌握交易动态;并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遏制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避免市场波动调整,不断推进量化交易机制科学化,消除投资机构的同质化竞争,避免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现象发生,促使所有投资机构核心竞争力提高。同时,通过量化交易机制完善,不断提高投资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交易机构抗风险能力。2月2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交所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和《深交所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的报告,指出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无疑起到了及时对量化交易制度打补丁的作用。
此外,监管机构应加大对量化交易机构的引导,培育投资机构合规意识,提高自律能力。主要是督促量化交易机构改进交易模型,严把交易进度、交易约束、控制交易节奏,确保在交易全过程做到平滑交易、均衡交易,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全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营造量化交易严监管金融环境。首先,从技术上入手,各证交所应加大量化交易监测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各类量化交易机构进行全面监测,提高高频交易引发股市异动的发现能力,对及时发现的苗头予以诫勉谈话加以制止,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消除监管真空,使严监管之剑始终悬挂在量化交易机构的头顶。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形成严监管氛围。再次,构建社会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证监会、证交所、证券业协会自律组织、上市公司、股民等联合监管的作用,设立监管信息交流平台,对量化交易行为形成全方位有效监督。
作者/莫开伟
编辑/岳彩周
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