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2月18日消息,2月7日,证监会迎来了第十任掌舵者吴清。除夕当天,监管赶在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集中发出了一波罚单,火力瞄准“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红线。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此次处罚中,招商证券(600999.SH;6099.HK)领罚最多,共有63人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均较大,情节特别严重,招商证券原总裁熊剑涛在此次处罚中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红星资本局还发现,证监会曾在2月5日一口气披露了对熊剑涛等63名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交易股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尽管被处罚者的具体单位均未披露,但红星资本局通过对比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名单发现,这些被处罚者中有多人与现任招商证券员工同名,其中一位名为郭浩鹏的被处罚者,违法交易股票总金额高达8.58亿元。
招商证券也于2月9日作出了回应,表示坚决支持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将对员工违规炒股行为进行“零容忍”管控。
63人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
原总裁熊剑涛被终身禁入市场
2月9日,据证监会消息,该会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拟对3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5人采取监管谈话、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其中,招商证券时任执行董事兼总裁熊剑涛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熊剑涛于1995年6月入职招商证券,担任过招商证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副总裁、总裁和招商资管董事长等职位,于2021年10月辞职。从1995年开始,熊剑涛就通过“熊剑涛”“任某礼”“崔某利”证券账户违规交易股票。监管根据前述熊建涛对各账户交易决策的比例划分,认定其交易股票总成交金额5.19亿元,盈利3357万元。
证监会表示,当事人时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均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对其取消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有被处罚者违法交易股票超8亿元
与招商证券现任员工同名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前2月5日,证监会一口气披露了对熊剑涛等63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文号为〔2023〕84至146号,63人全部是证券从业人员。
从该系列处罚公布的违法事实来看,包括该名与前述招商证券原总裁同名“熊剑涛”,这63人都未披露具体单位。
不过,红星资本局对比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名单发现,除了“熊剑涛”以外,另外62名被处罚者中有多人与现任招商证券员工同名。
其中最为瞩目的是行政处罚〔2023〕102号的被处罚者郭浩鹏,其在63人中违法交易股票总金额最高,达到8.58亿元,亏损了364万元,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5万元罚款。据中证协官网,目前能搜索到的名为郭浩鹏的证券从业人员只有一人,其最早于2009年在招商证券就职,目前在招商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
再比如,行政处罚〔2023〕104号、105号、116号的被处罚者侯海琦、解曦晨、刘潇洒,在中证协官网登记的证券从业人员也都分别只有一人,目前在招商证券分别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和投资顾问。
2月9日,深圳证监局还发布了对吴光焰、宗长玉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
吴光焰于2008年至2016年历任招商证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私人客户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在此期间使用过“余某梅”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深圳证监局认定吴光焰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宗长玉在担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十部负责人期间,于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控制使用“宗某炎”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深圳证监局认定宗长玉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团队负责人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因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深圳证监局还对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采取出具警示函、对时任合规总监赵斌及现任合规总监胡宇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负有从业人员管理责任的招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督促招商证券启动内部问责,约谈相关违规人员,落实问责全覆盖。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前2月1日,招商证券公告,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胡宇因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于1月31日申请辞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务。根据相关制度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胡宇将继续履行合规总监职责至退休之日,继续履行首席风险官职责至退休之日或公司新任首席风险官就任孰早之日。
最后,深圳证监局还对招商证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从业人员于2021年至2022年间私下委托他人进行客户招揽;二是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
招商证券回应:
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在2021年以前
将对员工违规炒股行为进行“零容忍”管控
官网信息显示,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于200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于2016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月9日,招商证券在官网对前述处罚进行了回应,表示坚决支持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将对员工违规炒股行为进行“零容忍”管控。
招商证券表示,相关员工的个人投资行为既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从业人员不得违规买卖股票的规定,也突破了公司关于员工个人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的底线。招商证券在监管部门调查期间予以积极配合,对上述处罚决定表示坚决支持,并将对涉事员工严肃问责。
招商证券称,为落实法规及公司制度禁止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要求,公司已经从新员工入司教育开始,要求全体从业人员不得违规开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日常也通过证券账户监测、稽核审计加强管控。涉事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在2021年以前,且采取化名持有的方式,反映出公司过往在日常教育上仍不到位,管理制度尚有缺失,监察问责不够有力。对此会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彻底整改。
近两年,招商证券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员工违规买卖股票的“顽瘴痼疾”,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管理措施:
一是警钟长鸣。在每年的公司年会、中期工作会、全员教育警示大会上均将违规买卖股票作为警示重点;组织公司董监高人员专题学习“两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针对重点部门和岗位加大宣教力度,并将遵规守纪作为新提拔干部任前谈话的必谈内容。
二是完善制度。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对实践中存在模糊理解、容易被忽略的违规证券交易行为予以细化,使员工更清晰了解法规的界线、红线;明确员工个人的主体责任、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以及内控部门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五大类问责情形,对违规从事证券交易的员工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彰显“零容忍”决心。
三是技术防控。对员工手机登录证券账户、员工证券交易行为实现动态监测全覆盖,并着重加强对关键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的管控。
四是监察稽核。采取高精度IP归属数据稽查等方法,将员工个人投资行为纳入稽核审计常态化必查范畴;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开展员工违规买卖证券行为专项整治。
招商证券称,接下来将继续坚持“零容忍”原则,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树牢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文化理念,筑牢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内控体系,坚决遏制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发生。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3年前三季度,招商证券实现营收148.7亿元,同比降2.79%,归母净利润64.02亿元,同比增长1.90%。但单看第三季度,营收与净利双降,其中营收同比下滑12.83%,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5.88%。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