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春节年货展销会活动指南
一、展销时间
2024年2月1日—2月5日(农历十二月廿二至廿六;上午8:30至下午16:30),共5天。
二、展销地点
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A馆、B馆。
三、展销规模
本届年货展销会场地设在县国际会展中心A馆、B馆,面积8000余平方米,设置展销摊位400余只,组织参展商270余家。
四、展销商品
主要包括名特优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禽蛋、粮油制品、腌腊制品、速冻食品、炒货、休闲食品、菌类食品、烟酒茶、饮料、乳制品、蔬菜果品、部分日用品等近20大类商品,约3000多个品种。
五、特色活动
组织开展写春联送春联活动。
六、250万消费券大放送
在这个特别的时刻特别推出250万消费券发放活动,覆盖超多精选商品,让大家购物更优惠,省钱又省。
(一)活动时间
2月1日-2月5日
(二)发放类型
此次年货展专属消费券设置为单券满减形式,有满100元减30元、满50元减15元两种面额。
(三)发放对象
所有在宁海消费者
(四)发放方式
线上抢券: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8:00-16:00在“阿拉来消费”发放,消费者可以通过“阿拉来消费”抢券界面完成领券;每人每天最多抢中1种面额的消费券。
点击进入领券入口
线下抢券:消费者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8:00-16:00,在年货展销会现场用微信扫一扫“阿拉来消费”抢券活动码领券;每人每天最多抢中每种面额的消费券各2张。
首次报名的消费者需输入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年货专属券仅限年货展销会现场使用。
(五)持券数量和核销规则
每人每天线上限定1种面额的消费券,线下限定每种面额的消费券各2张。单笔订单限使用一张消费券,线上抢中的和线下抢中的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六)使用方法
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商户“阿拉来消费”专属收款码进行满减抵扣。
(七)有效期限
消费券在领取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可在“阿拉来消费”-“我的券包”内消费券底部查看,过期的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收回(所有券2月5日17:00停止使用)。
(八)退货管理
使用消费券购物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确实因故需要退货的,仅支持单笔订单实付金额退款。消费券金额将原路退回监管账户,消费券不再返回消费者。
(九)注意事项
所有参与活动商家和消费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有恶意兑现、虚假套换等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