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钟嘉琳)据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自2023年6月起已连续7个月小于(等于)85%。根据《关于调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的通知》(烟住贷〔2021〕1号)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倍数按30倍计算”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实施日期为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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