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日电 因业绩预告不准、更正不及时,动力源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2022年业绩预盈实亏
1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2023年1月30日,动力源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归母净利润)为1050万元到15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850万元到1275万元。
2023年4月11日,动力源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900万元到-104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200万元到-1210万元。
公告显示,动力源对2022年度业绩进行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时,审计机构尚未能对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所有会计科目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并与会计师进行充分地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进行调整,该调整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出现更正。
2023年4月17日,动力源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615.3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956.32万元。
动力源及4高管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资产减值情况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动力源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差异幅度分别达253.85%、330.16%,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动力源迟至2023年4月11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认定,上交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何振亚、时任总经理何昕、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胡一元、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许国艺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何振亚、何昕、胡一元、许国艺仍在动力源任职。
上半年续亏5878.05万
动力源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1995年,作为中国电源行业首家上市企业,动力源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多年来致力于电力电子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在绿色能源、智慧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财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动力源实现营业收入4.40亿元,同比下降2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878.05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2773.62万元。
二级市场上面,9月1日动力源高开震荡,收涨0.19%报5.36元,年内累计下跌7.11%。(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