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当事人何先生在其微博账号@追风小叶QQQQ发布视频,称已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透露维权花费太多精力,最终还是没能在工作和突发事件中找到平衡,工作8年来,第一次体会裸辞的感觉,准备先把事情处理完再找工作。
据此前报道,2023年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一案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何先生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当事男子何先生要求罗某某、曾某某(两女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2日傍晚,何先生的代理律师处表示,何先生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将会提起上诉。与此同时,何先生在个人微博上转发了一张宣判的通告以及一起发生在外地的名誉权纠纷案,何先生配文称,“你可以躲在背后,但不要嘲笑一个坚持到底的人,她取得的光,迟早会照亮到我们。”
2023年12月28日,何先生表示其提起的二审诉讼已被受理,何先生在转发交纳费用通知书时说:“一直在路上,漫漫维权路,二审受理。”对于此次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何先生表示,他和代理律师讨论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而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