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日报”公众号消息,1月20日,哈尔滨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哈尔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任职决定。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省会城市首位意识、扛起省会城市责任担当,扎实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副书记张安顺主持会议并发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博宣读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批准,于洪涛同志担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
许勤指出,这次哈尔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为加强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领导班子建设作出的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张安顺表示,衷心拥护党中央决定。能够参与哈尔滨建设发展、见证哈尔滨喜人变化,由衷地感到高兴和自豪。感谢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感谢省委的坚强领导和鼎力支持,感谢哈尔滨广大干部群众的奉献付出。相信在新一届市委班子的团结带领下,在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哈尔滨各项事业一定能办的更好。将一如既往关注哈尔滨、支持哈尔滨,为哈尔滨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祝愿哈尔滨明天更加美好。
于洪涛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党中央决定。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扛起省会担当,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勇担重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奋楫争先。践行为民宗旨,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多做老百姓可感可及的实事。带头勤政廉政,踏实做事、干净干事,巩固拓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出合格答卷。
公开资料显示,于洪涛出生于1967年10月,山东海阳人。他早年在大庆市工作,曾任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大同区委书记等职,2007年任大庆市委常委,并先后兼任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6年,于洪涛任七台河市委副书记,2017年兼任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2018年,他出任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1月接任鸡西市委书记。
2022年5月,黑龙江省委换届,于洪涛当选为省委常委,后兼任省委秘书长,直至此次职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