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冠县住建局、卫健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冠县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对二孩三孩家庭在县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发放3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及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积极作用。
问:冠县出台的《冠县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有什么依据吗?
答:冠县县出台《冠县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有三个,分别是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见》(聊建字【2023】3号)、《聊城市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聊建字【2023】9号)和《冠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冠发【2023】11号)。根据市县三个文件,经多方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问:这个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支持群众改善性住房的合理需求,稳定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二孩三孩家庭在县主城区(大四环以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照每套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消费券。
问:多孩家庭应符合什么条件?怎样理解多孩政策?
答:凡具有冠县户籍,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二孩的。“三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三孩的。具体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材料为准。
问:这是一个让利群众的好政策。消费券怎么申请?在申请消费券时有哪些要求?
答:多孩家庭在县城区某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申请人也就是购房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在售楼处填写家庭信息,携带打印好的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卫健部门完成逐级审核后,在售楼处选购批准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在总房款内核减3万元的消费券金额,并在备案合同中注明。
问:消费券活动有期限要求吗?
答:消费券活动的申请时限是一年,也就是从2023年12月20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以提交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的申请为准)结束。
另外,在本《细则》发布前,2023年12月20日后在县城区内新购商品住房,经审核符合婚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可享受财政发放3万元购房消费券。
问:还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吗?
答:参照上级政策和县卫健部门要求:
(一)申请购房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查证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消费券享受资格。
(二)购房人必须为申请人。
(三)购房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使用期限2个月;如2个月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
(四)消费券核销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
(五)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六)对于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根据当时生育政策合法生育的二孩,可享受本政策优惠(需提供准生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郭振宇
住建部门咨询电话:0635-5283018、5788235
卫健部门咨询电话:0635-5105536、5105538
来源:冠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