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绵阳城区(指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科技城新区、经开区、仙海区区划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包含住房、车位、商业用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支付首次或全部购房款的购房人,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除享受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城区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可参与购房消费券活动。
购房消费券分为三个类别:商品住房消费券,面值5000元;车位消费券,面值1000元;商业用房消费券,面值为网签备案合同总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