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6日电,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拟出台12条支持措施,包括鼓励一体化招标,确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可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养老、托育、家政、便民等专业服务企业投资改造或经营配套设施,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明确各市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提前明确相关收益权归属,将项目预期产生的收益用于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运营维护和还款支出,为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