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
两年虚增营收3.59亿元,上市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时,时任董监高早已经离职,仅财务总监一人被罚。
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66,兴源环境)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全资子公司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兴源环境及公司财务总监分别被罚。
公告显示,2023年7月12日,兴源环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兴源环境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杭州,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上市7年后,公司连年亏损,近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始终为负。2023年前三季度,兴源环境继续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2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7.90%。截至1月5日收盘,兴源环境总市值为41亿元,每股2.66元。
在1月7日晚间的公告中,监管部门查明,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艺生态)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该案中仅有财务总监一人被罚,原因是兴源环境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周立武于2018年9月辞职。从2016年至今,公司先后更换5任总经理。与此同时,2016年、2017年担任过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熊文说、樊昌源分别于2016年5月、2018年10月辞职。
浙江证监局认为,兴源环境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上述事项,兴源环境此前表示,自2023年5月,公司已对上述所涉问题进行了持续梳理及查证。近期,兴源环境召开董事会,同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月2日晚间,兴源环境发布《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该报告详细陈述了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影响。
兴源环境称,2016年2月,本公司完成对中艺生态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与吴劼等7名中艺生态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原股东承诺,中艺生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9,200.00万元、11,500.00万元、14,375.00万元,合计35,075.00万元。
公司对2016-2017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后,经初步测算,中艺生态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37.48万元、 11,159.03万元、13,607.82万元,合计34,204.33万元。
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约定, 中艺生态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2015-2017年的三年业绩承诺期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即吴劼等7名中艺生态中艺生态原股东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兴源环境认为,中艺生态 2015-2017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后续追回业绩承诺补偿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高度重视业绩承诺补偿的追讨工作,拟安排专门队伍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研判,切实推动相关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