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7日电 渤海租赁6日晚间公告,公司原股东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通万投资”)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渤海租赁公告截图
警示函显示,经查,通万投资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2年4月28日,因执行法院裁定,渤海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构成上市公司收购,通万投资为收购人之一。
2023年7月19日,通万投资收到《执行裁定书(2023)粤0304执8592号之三》,因担保物权纠纷,法院裁定将通万投资所持渤海租赁全部2.64亿股股票(占总股本的4.26%)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但迟至2023年8月31日,通万投资才通过渤海租赁公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通万投资在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内转让渤海租赁股票,且未及时公告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警示函指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通万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渤海租赁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渤海租赁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通万投资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因担保物权纠纷,法院裁定将通万投资持有的公司26359143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21%,占通万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交付申请执行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物抵债。
渤海租赁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2亿元,同比增长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9亿元,同比增长438.57%。另据三季报显示,海航资本为渤海租赁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8.02%,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2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公司官网显示,渤海租赁是中国A股市场最大的以经营租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飞机租赁、集装箱租赁、基础设施租赁、大型设备租赁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