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如何收取水费?
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
1、第一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0-108(含)立方米:水费为2.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合计为3.25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109-161(含)立方米:水费为4.6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合计为5.55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161立方米以上:水费为6.9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合计为7.85元/立方米。
太原市对尚不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如何收取水费?
对尚不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用水价格为2.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合计为3.3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