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4日电 四川证监局网站4日披露关于对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简阳港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四川证监局网站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简阳港通作为蜀道装备股东,在2016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因主动减持、蜀道装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实施股权激励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事项,所持蜀道装备股份的比例从11.38%下降至6.08%。其中,简阳港通于2023年2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0.83%蜀道装备股票。你公司在持有蜀道装备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蜀道装备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简阳港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2023年三季度,简阳港通持有蜀道装备6.08%股份,为第三大股东,股东性质为境内非国有法人。
公开资料显示,蜀道装备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天然气液化与液体空分工艺包及处理装置,主要产品包括:天然气液化装置、焦炉气液化装置、煤层气液化装置、空气分离装置、化工尾气和轻烃回收装置、氧氮液化装置等。该公司已具备日处理600万方LNG液化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液体空分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达到日产量1000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蜀道装备营业收入3.47亿元,同比增12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4亿元,同比增72.34%。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4日收盘,蜀道装备报24.95元/股,公司总市值4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