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4日电 据深交所网站3日消息,因在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以及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相关人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具体来看,监管函指出,2022年4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11月18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汪浩吉、方英健作为保荐代表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项目申报会计师,程纯、刘伟明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经查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10月8日,发行人在《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中披露,预计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93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0万元至17500万元。
2022年10月31日,深交所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问询发行人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的充分性与谨慎性。11月7日,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上述机构及人员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发行人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充分、谨慎。同日,发行人在《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修订版)》中披露,预计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93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0万元至19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0万元至1750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10月8日披露数据有所调整。以上业绩预计数据同步披露至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等申请文件中针对业绩预计情况并未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在《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中披露了经审计的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2022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4783.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2.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7.14万元。发行人2022年业绩实现与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监管函指出,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明确问询了发行人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的充分性和谨慎性、未来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且公开信息显示行业相关产品价格下跌、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收入和净利润显著下滑主要原因系市场景气度下降等情况下,中信建投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汪浩吉、方英健、程纯、刘伟明等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函指出,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汪浩吉、方英健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官网信息显示,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在全国设有300余家证券分支机构,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2016年12月9日,中信建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