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也能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方便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该中心开发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机申请功能。
凡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个人征信信息无异常情况,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通过“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手机App中的“我要贷款”,进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页面。缴存人只需选择、填写借款人信息、购房信息、还款信息、扣划信息等相关内容,上传相应材料,即可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手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时间限制,无需排队,方便快捷。审核通过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约定时间至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签约。
如感觉每月还房贷压力大
赶紧来了解下
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还商贷政策吧
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商贷
政策问答
问
1.什么是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
答
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符合本市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在偿还已与我中心实现数据直联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委托我中心,依据其上月实际偿还商贷的本息金额,于约定日期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划转至约定的银行卡账户。
问
2.哪些银行的商贷可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答
目前,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共18家,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
问
3.如何申请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业务?
答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至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办理。申请人为商贷非主借款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需办理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I类银行卡办理该业务。
偿还商贷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当期已还住房贷款明细证明、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非主借款人办理时提供);偿还本市以外商贷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申请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的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费证明、关系证明。
问
4.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何时划?划给谁?
答
自协议签订次月起,公积金中心按约定于每月25日,将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资金划转至约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账户。
问
5.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的额度如何确定?
答
按照报账制原则,当月委提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的累计金额不超过该笔商贷上月实际还款金额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上月实际还款金额以联网获取的该笔商贷上月实际还款本息金额(含提前还款金额)为准。
问
6.其他注意事项
答
(1)申请人夫妻双方存在多笔未结清商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单独申请的商贷除外。
(2)同一笔商贷最多允许2人(夫妻)签约商贷委托提取,且须分别签订,资金分别转入各自I类银行卡账户。
(3)同一笔商贷有2个申请人签约商贷委托提取的,同一个提取周期内提取顺序以协议签订的时间先后为序。
(4)委托期间,申请人银行卡、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变化需要变更或终止协议的,申请人本人须及时向我中心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
举例说明:
(1)小王每月商贷还款日为15日,10月12日办理了按月委提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并签订了委提协议,10月15日还商贷3372元,中心将于协议签订次月(11月25日)进行首次划转,如此时小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2500元,那么中心将自动提取其账户余额2499元至小王本人I类银行卡账户(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元)。
(2)小王每月商贷还款日为5日,10月5日还商贷3372元,10月12日办理了按月委提公积金还商贷业务、签订了委提协议并将10月份还款额度提足,因11月支付额度应为小王该笔商贷10月份实际还款金额,此种情况下,11月25日首次划款所提额度则为0。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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