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钱集镇陈圩新型社区
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918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96510、0527—80201696
附件:《沭阳县钱集镇陈圩新型社区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表》
公告单位: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沭阳县悦来镇华新新型社区
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918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96510、0527—80201696
附件:《沭阳县悦来镇华新新型社区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表》
公告单位: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沭阳县刘集镇郇河新型社区
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918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96510、0527—80201696
附件:《沭阳县刘集镇郇河新型社区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表》
公告单位: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沭阳县高墟镇新钱新型社区
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918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96510、0527—80201696
附件:《沭阳县高墟镇新钱新型社区农房改善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表》
公告单位: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来源:沭阳自然资源与规划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