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莞e认购”小程序“温馨提示”中的
“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内容
进行了调整:
NEWS
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确定。
据了解
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
下限为LPR-20BP,即4.1%
现在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
意味着东莞房贷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
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此外,“温馨提示”中还指出——
我市执行以下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LPR+20BP)。
此外,在2024年1月1日前(不含1月1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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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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