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福州高新区将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公开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榕高新2023-02号地块,坐落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总面积44125平方米(合66.19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01488平方米,容积率1.0-2.3,地块起价36600万元,保证金29280万元。地块建筑密度≤20%,限高60米,绿化率≥35%。
榕高新2023-03号地块,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44212.73平方米(合66.32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7268平方米,容积率1.0-2.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限高60米。起始价35100万元,保证金28080万元。
据出让条件显示,两地块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本次出让宗地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全部回购,宗地榕高新2023-02号、03号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均不多于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少于33500平方米。邻里商业回购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地下室回购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
另外,宗地榕高新2023-02号配建幼儿园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