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呼和浩特市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且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正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申领)。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