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 11月16日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一、对*ST嘉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ST嘉凯董事长时守明、总经理李春皓、财务总监周照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ST嘉凯(SZ.000918)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7亿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亏损11.2亿元,且新增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亿元,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9.84亿元,期末净资产为-0.97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净资产为负值,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时守明、总经理李春皓、财务总监周照勇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