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了《茂名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创新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准予落户条件、办理程序及时限、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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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事关800多万茂名人的福祉,是一项必须优先推进的基础性改革。茂名市公安局治巡支队户政科科长陈伟国表示,“此次改革将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与2016年起施行至今的
户籍制度相比
此次改革有什么变化与亮点?
昨日
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就《办法》进行解读阐释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办法》明确,我市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在居住地落户。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被视为我国‘十四五’户籍制度改革核心目标,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于打破阻碍劳动力流动壁垒、引导劳动力要素畅通流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保障流动人群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特别是子女教育等方面得到均等的待遇有重要作用,有效解决过去在经常居住地生活而无法落户的问题。”陈伟国说道。
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此次改革,进一步放宽了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稳定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落户限制。例如,与2016年开始推行的户籍制度相比,此次改革后,仅需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稳定就业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即可落户,过去则是需要缴纳2年;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城镇区域内落户,过去则需要是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在我市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而过去则需要获得我市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此外,改革开放租房落户限制,只要在我市城镇区域内租住经房管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派出所备案的私营出租屋、公寓满半年,且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在本城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在租住房屋所在地落户。
适度放宽入乡返乡落户限制
《办法》指出,入乡返乡落户限制会适度放宽。其中,退伍军人、择业期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入乡返乡落户。
“老家在乡下,是否可以把城镇户口转回去?”针对市民关注的此类问题,陈伟国作出了解答,“在乡村地区拥有房屋产权或乡村宅基地使用权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的,其本人、配偶或1名成年子女可申请入乡返乡落户。必须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当为非城镇职工人员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
加快出台系列配套措施
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而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进的改革。我市将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完善财政、土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全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常住人口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此外,我市将探索建立出租房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与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相关联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落户城镇人口的合法权益。
推行“互联网+户政”线上办理新机制
陈伟国表示,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数据汇集整合,推行“互联网+户政”线上办理新机制,实现公安机关同政府相关部门的社会基础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推行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及居住证等户政业务“网上办”,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构建高效、规范、阳光的数字服务机制。
部分事项可当场办理完成
《办法》明确了办理户口实行当场办理和公安派出所、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分级审核、审批,全部工作时限一级为11个工作日,二级为19个工作日,三级为27个工作日。
“当场办理”是此次改革的亮点,对符合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大大方便了市民,缩短了办理时间。此外,此次改革大大加快各级审核审批时间,如需二级审核审批的事项,改革后仅19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而之前的制度则需要37个工作日。
热点答疑
1.如果把户口从乡村迁到城镇,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还有吗?
答:按国家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户口从乡村迁移到城镇的,原有的这三权依法保持不变。
同样的,户口从城镇迁移到乡村的,核准落户后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和各项福利待遇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和拆迁等问题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2.如果要落户在租房地址,需要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吗?
答:需要。我市正逐步推进备案制度,城镇区域内的私营出租屋、公寓需要经房管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派出所备案,在这些出租屋、公寓居住满半年且符合相关条件可落户,落户需经房屋产权人同意。
3.户口迁出迁入有次数及时间间隔限制吗?
答:没有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户口迁出或迁入,“宜城则城,宜乡则乡。”
4.家里有房在河西,可以落户到河东的租住房吗?
答:不能。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在本城区内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不能在租住房屋所在地落户。
5.已婚可投靠城镇父母落户吗?
答:可以。户籍落户不受婚姻、年龄限制,父母或子女一方属我市城镇区域内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投靠落户。
6.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答:有的。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茂名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前期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出台。《细则》针对大家高度关注的返乡落户、经商落户、办理户口所需材料等方面作了明确指引,推动户籍制度落地见效。
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梦霞
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赖碧怡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