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攀枝花城市一角 图据攀枝花东区融媒体中心
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11月15日起,四川攀枝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攀枝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施行。《通知》主要从满足需求端和保障供给端两个方面,推出了11条举措,包括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等内容。
在供给端方面,根据《通知》,攀枝花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缴纳不低于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剩余部分需在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缴清。
《通知》还规定,住宅小区配建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对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条件2年的未销售的车位(库),开发企业对未销售住房按1:1预留车位后,应公示拟出租(售)车位(库)相关信息,告知小区业主在2个月内优先承租(购买)。
从满足需求端来看,《通知》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不足一年的,贷款额从不超过缴存余额的20倍提高至30倍。
为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通知》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万元。
与此同时,为鼓励企业开展团购活动,《通知》规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团购活动,每月可申请10套特价房源,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的毕业生、引进人才、以及二孩三孩家庭等新市民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价格、装修等特别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