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首套房认定!五大银行公开回应涉房多个事项 含提前还款&利率调整

时事新闻2023-09-05 12:14:52无忧百科

事关首套房认定!五大银行公开回应涉房多个事项 含提前还款&利率调整


成都新楼市 文丨蔡兰

本文为市场资讯,非广告

9月2日-4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等纷纷就“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宜做出回复。

其中,在首套房认定、提前还款后利率如何调整等具体方面,做出了公开回复。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关于「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中国建设银行回复称: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成都新楼市备注:2023年9月1日,成都官宣“认房不认贷”,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以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为例,关于「已办理提前还款的,是否可以下调」,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回复称:这种需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已完成提前还款扣款操作的,不再进行利率调整。如有剩余本金尚未归还的,凡是符合《通知》条件的,可进行利率下调。二是已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尚未完成扣款的,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凡是符合《通知》条件的,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另外,关于银行多次提到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正式发布《2019年以来四川省各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表》。


以下,来看看各大银行的公开回复。


中国建设银行

首套房认定,当前是否符合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9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一)》。



中国工商银行

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单独调整利率

9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一)》。



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

已办理提前还款,可根据两种情况看利率能否下调

9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官微发布《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客户问答(一)》。



中国银行

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将按照降低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9月4日,中国银行发布《敲黑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题答疑》。



中国光大银行

符合要求但有逾期的首套房贷,还清逾期本息后可调整

9月4日,中国光大银行发布《你好奇的“存量住房贷款业务利率”问题,这里解答(一)》。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旨在传达资讯,不作为指导、引导您进行相关投资、买卖的依据或风险担保。



注:“惟此1号”指东安湖只有一个名为“东安湖1号”的项目,非有其他任何含义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