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东莞市住建局官网
发布重磅楼市通知:
新建商品住房需变更售价的
申请变更期限
由360天缩短为30天
▲官网截图
据最新文件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
新建商品住房
需变更销售价格的
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
或自上一次调整申报价格之日起
满 30天方可变更
与此前政策有何不同?
期限变短!从360天缩短至30天
对比市住建局官网
2022年11月11日发布的
《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
两份通知最大的变化在于
新建商品住房
需调整销售价格的期限
由360天缩短至30天
此前文件截图
《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
▲官网截图
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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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谢炎燊、陈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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