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到手产权“缩水”20年?开发商:有公示且已告知购房者

时事新闻2023-11-15 00:08:44无忧百科

新房未到手产权“缩水”20年?开发商:有公示且已告知购房者

现代快报讯(记者谢喜卓文/摄)近日,现代快报96060热线接到市民贺女士反映称,她在南京九龙熙岸花苑小区认购了一套房子,原本已经交了10万块钱的定金,结果回家后才发现,即将到手的新房产权“缩水”了20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1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九龙熙岸花苑小区

贺女士是湖北人,在南京已经生活多年,为了方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决定换一套大房子。2023年9月10日,她与丈夫来到南京江宁区九龙熙岸花苑小区,相中了一套洋房。由于房子靠近小区大门位置,加上四室两厅两卫的户型,让贺女士觉得十分满意,当天与丈夫合计后,现场就交了10万块钱的定金。


△贺女士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从贺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看出,该房屋位于江宁区清水亭西路198号33幢,建筑面积153.46平方米,销售单价为39175元/平方米,总房款是6011796元。“我们确实是看中了那套房子,本来都在计划着首付和贷款的问题了,没想到还是出了意外。”贺女士回忆说,交完定金回家后不久,她想查查该小区的房屋出售记录,结果发现所属土地使用年限是2003年至2073年。


△贺女士交了10万块钱定金

“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是2003年拿的地,如果从拿房算起,我的使用年限只剩50年了,新房产权平白无故地少了20年。”贺女士说,“当时销售员给我介绍时,说这个房子是2019年建的,从2022年开始卖,并没有提到拿地时间。否则我也不可能当天就交了定金,毕竟只剩50年的产权,谁愿意花钱买啊?”


△售楼处的沙盘

面对如此窘境,贺女士找到了售楼处的负责人,希望退还定金,遭到了对方拒绝,理由是在她交定金之前,销售员已经明确告知了土地使用年限。11月14日,在九龙熙岸花苑小区售楼处,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带领贺女士看房的销售人员孙悦。“我是告诉她拿地时间的,而且写在了纸上,我们领导那里都有。”孙悦表示,她已经不在该售楼处工作了,具体情况可以和该小区的项目负责人联系。

九龙熙岸花苑小区的开发商是南京达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到了该公司营销负责人陈杰。对方表示,对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他们都会要求在给客户介绍房子时,告知购房者土地使用年限。最关键的是在售楼处的公示栏中,也公开了该地块的使用年限是2003年5月7日到2073年5月6日。


△售楼处公示的土地权属情况

陈杰表示,对于贺女士口中“销售未告知”的说法,他并不认可。“现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是房产局的模板,等到付完首付款,正式签约后,合同上面也会有土地使用年限。”陈杰认为,在此事件中,他们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会满足贺女士要求退定金的诉求。“如果她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陈杰的回复,贺女士表示,她会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事后续进展如何,现代快报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校对 张静超)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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