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农业保险理赔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
农户和养殖户自愿缴纳一定比例保费,对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春秋两季马铃薯、大豆、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温室大棚(日光温室、大拱棚)、苹果、桃进行投保,除农户和养殖户自缴部分外,剩余部分的保险保费由各级财政根据险种不同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兑现流程
承保机构收取农户自担部分后,剩余财政补贴由承保机构向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经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业务主管部门核实,市财政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拨付资金。
理赔流程
(1)报案。发生灾害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拨打各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如实告知保险人投保情况、受损失情况等信息;承保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经办人报案,经办人接到报案后会及时代替承保人完成报案工作。承保公司接到案情后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现场查勘,实地勘察评损,出具评损报告,保险人核实受灾情况后负责赔付。
(2)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养殖户、种植户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死亡原因证明等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0536-8091867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0536-8091868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改办:0536-8091732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科:0536-809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