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1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路用地(G228公路(茸卫公路-横港以西桥接坡)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东至横港以西桥接坡、南至农田、西至茸卫公路、北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横浦村6组997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40.30平方米、建设用地833.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横浦村村集体459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4.30平方米、建设用地90.60平方米、未利用地3327.2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56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14.60平方米、建设用地923.90平方米、未利用地3327.2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金山区金山卫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联系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资料: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 | 程佳域
责编 | 程佳域 杨丽